中国橡胶工业协会胶鞋分会,是中国橡胶工业协会所属的全国制鞋行业专业委员会,国家国资委协会办和国家民政部归口管理的社会团体组织。
中国橡胶工业协会(简称中橡协),驻地:北京。
中国橡胶工业协会胶鞋分会(简称分会秘书处),驻地:青岛。
中橡协胶鞋分会遵循我国现阶段行业协会“双项”服务的宗旨,充分发挥行业专业委员会的纽带和桥梁作用,通过国内外鞋业市场调查、分析、预测、收集汇总国内制鞋行业、企业与相关企业的发展趋势和状况,以及开展各种专项调查,向政府各级部门和总会提供各种经济信息资料,提出行业发展规划建议等,为政府部门决策提供依据,并协助政府部门规范行业管理,强化行业自律;同时通过信息和各种活动交流,为行业和企业搞好服务,为行业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政府部门体制改革与职能的转变,特别是我国加入WTO后,行业的管理将日趋与国际接轨,行业委员会的作用更加日显重要。
中橡协胶鞋分会成立于1985年,曾在国家民政部备案、登记。该行业专业委员会是以企业为主组建的,其理事长由总会考察推荐,理事会审议表决产生。会员单位涵盖原化工部和原农垦部、司法部与解放军总后军工企业以及机械,纺织、助剂等系统的制鞋企业和相关企业。随着制鞋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和制鞋技术、材料的相互渗透应用,胶鞋在结构、工艺和用料上发生了重大变化,由单一的热硫化鞋工艺扩大到冷粘和注射多种工艺并存,鞋帮面料由布面、胶面发展到天然皮革、合成革与塑胶体,鞋底材也由纯橡胶发展到橡塑并用或热塑弹性体等高分子材料,打破了过去传统胶鞋、布鞋、皮鞋、塑料鞋的“四鞋”分类范畴,目前胶鞋类产品包括:各类专业运动鞋、布面胶鞋、胶面胶鞋、注塑鞋、训练鞋、旅游鞋、休闲时装鞋、劳动和保护鞋及塑胶鞋、拖鞋等。
根据国务院领导在新世纪对行业协会的整顿改革批示意见,为了壮大行业专业委员会的队伍,加强行业管理和发展,应对入世后新形势,按照中橡协的要求和中橡协胶鞋分会理事会议决议,决定加速发展新会员单位,依据行业协会章程,凡是从事上述胶鞋生产企业和相关的制鞋机械、模具、原材料辅料生产企业,以及从事制鞋研究、开发和检验、教育的企事业单位、科研单位、具有法人资格和一定规模条件的,不管隶属关系、企业性质和经济类型,只要承认章程,提出申请(填写入会申请表),经过审核批准,均可成为会员单位。一般会员单位每年会费为3000元,理事单位每年会费为8000元,副理事长单位每年会费为15000元。
入会会员单位可参加中橡协胶鞋分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资源共享,并享有所提供的以下服务:
1、无偿提供由胶鞋分会秘书处主编的每月一期的《中国橡胶鞋业》月刊,每季的《鞋业专讯》一份,可优先在《中国橡胶鞋业》上介绍企业概况和进行鞋类及鞋机、模具、原材料等产品宣传,扩大企业知名度和影响力。
2、无偿为胶鞋报表企业提供由秘书处统计汇编的《胶鞋行业统计交换资料》和各项专业调查报告,了解和掌握全国行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实现信息共享,为企业生产经营和发展提供信息依据。
3、参加中橡协胶鞋分会组织召开的年度行业会议和各种行业专业性会议,贯彻上级指示精神,共商行业发展大计,参与重大决议表决;进行技术、管理经验交流,沟通各种信息,促进共同发展。
4、参加区域协作组织和各种竞赛评比,现场交流会活动,提供企业间相互交流沟通机会,在行业内相互学习,共同提高、共同发展。
5、参加全国行业组织的各种产品展览会和胶鞋信息发布会,为制鞋企业和相关原材料,鞋机等会员单位,提供产销洽谈和产品介绍宣传平台。
6、优先优惠参加由行业专家举办的胶鞋结构设计、配方、工艺培训班,进行专业人员资质认证及组织行业专家开展咨询和技术、管理有偿服务,包括帮助企业解决质量,技术的难题和扩大规模新建厂工艺布局,设备选型和试投产等项目。
7、可为各企业组织行业专家进行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的技术鉴定,推广宣传新产品。
8、与权威性鞋类产品质量检测站(实验室)联合举办产品达标认证推荐活动,宣传行业中优质产品。
9、为会员单位参加评选国家级驰名商标和“中国名牌”产品称号等,出具评估意见和相关证明。
10、组织参加中橡协开展的制鞋专业与国际间的各种技术交流和活动。
11、参与中国橡胶工业协会每年举办的百强企业评选活动和企业产品的推荐品牌活动。
12、有技术实力和研发能力的企业可推荐本企业技术人员参与总会注册专家的考核和选聘并成为注册专家或可推荐参加胶鞋分会的专家组成员。
13、为适用我国加入WTO后出现的新问题维护我国制鞋业的利益,应对国际上对我国提出出口的贸易保护措施反倾销等案件,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为企业抗诉,应对国外对我国制鞋业设置的非关税壁垒—行业标准、安全、卫生、环保、产品质量等方面特殊规定,协助企业进行技术咨询和服务。热切欢迎入会者与我胶鞋分会联系入会。